主题词: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政策再现利好

2014-07-22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意见从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准入、充电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给出了指导性建议,并着重指出要“坚决打破地方保护”,要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新能源推广目录和充电标准。

  新能源汽车政策再现利好。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发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准入、充电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给出了指导性建议,并着重指出要“坚决打破地方保护”,要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新能源推广目录和充电标准。

  坚决打破地方保护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均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地方推广目录,尽管号称公平,但多少都带一点地方保护的色彩,如北京市的地方保护目录未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收入名单,上海市外地进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只能享受到免费车牌的优待,而财政补贴只给了上汽荣威和上海通用雪佛兰。

  意见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推动充电标准的统一

  对于制约新能源电动车发展的充电设施方面,意见也从充电设施规划、标准、城市布局、电价等方面给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意见指出,政府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此外,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

  制定新能源车企准入政策 下一个五年政策将出台

  除了破除地方保护,意见的另一大亮点指出,国家将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要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制定单独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被认为是非整车企业有望进入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的信号。“准入政策的初稿已经有了,各方在讨论。”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处长李钢7月上旬透露。他表示,由于涉及安全等领域的问题,放开新能源汽车制造准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谨慎研究。

  为了稳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意见指出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目前正在执行的财政支持政策为2013年出台,有效期仅到2015年。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