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

中国拟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合资设限

2011-05-13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4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投资目录》)

  4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投资目录》),对外资投资政策进行修订,拟将外资在中国新投资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的出资比例控制在50%以内。这是中国主管部门首次明确规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合资企业的股比。

  按照《投资目录》要求,本次被划定的“关键零部件”涉及广泛,包括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控集成、驱动电机、驱动系统、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助力转向、怠速起停等。

  该征求意见稿不仅将新能源汽车各种核心零部件尽数列上,而且列出各零部件品种的具体标准,如能量型动力电池 (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电池正极材料 (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 (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等。

  这一详细目录的出台,不仅对跨国公司在华建立新的零部件公司设立了门槛,而且这一限制品种因为涉及广泛,也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延伸至传统汽车的共用零部件。

  “我们会关注政策出台的情况,限制50%股权比例是新批项目,对目前业务影响并不大。”伟世通中国相关人士表示,“伟世通国内业务基本以合资为主,大部分业务都已经进入中国,由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并没有进入产业化,因此没有对此进行单独的分类,很难判断政策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的影响。”

  对此,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付于武认为,如果完全放开股比限制,“国内的核心零部件,例如电控、电机、控制系统等的发展肯定就没有机会了。”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张小虞则认为,“市场上还是要看关键技术在谁的手上,国外的企业掌握着关键技术,也就掌握着主动权,竞争优势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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