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电动车 中标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部分电动车下乡中标企业欲打“退堂鼓”

2011-05-04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一方面迫于成本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受到“家电下乡”有关文件的限制而无法提价,这导致部分电动车下乡中标企业萌生退意。

  最近,不少参与“家电下乡”的电动车企业表示“很受伤”。

  一方面迫于成本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受到“家电下乡”有关文件的限制而无法提价,这导致部分电动车下乡中标企业萌生退意。

  成本上扬成“路障”

  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销售部一位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钢材、塑料、橡胶等原材料都在涨价,作为电动车核心原材料之一的稀土更是涨得厉害,几乎是翻倍上涨。”

  常州速派奇车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文先生也告诉记者,今年2、3月份,电动车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生产成本的上涨,导致上月电动车行业兴起了一次调价潮。“而参与‘家电下乡’的电动车都是执行去年的中标价格,因此大部分企业不想再做了。”

  排在中标企业前列的新日也“扛不住了”。日前,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学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动自行车的出厂价和成本已经倒挂,如果4月份国家政策还不调整,5月份我们就要退出‘家电下乡’了。”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认为,由于国际大宗商品和能源价格上涨,以及国内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企业成本上涨确是事实,但不同成本上涨幅度不一。例如,由于稀土涨价,导致电机运行的重要部件强磁每吨售价由10万元涨到60万元;钢材、铝合金、塑料等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幅度上涨。此外,由于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人力成本亦大幅上升……

  “进来”不易 “出去”也难

  电动车下乡实施之初,不少企业为分得这块蛋糕,可谓想尽了办法。而如今遭遇利润空间缩减,想退出也并非易事。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以及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但可随成本下降及供求因素按低于中标价格销售。”

  同时,该《细则》第十条规定:“中标生产企业应当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安排好生产进度,保证家电下乡产品充足供应。”

  “电动车下乡的型号和价格是企业在中标时确定的,不可随意更改。”李宇恒认为,尽管电动车下乡相关细则尚未出台,但按照政府之前制定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企业所有中标产品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生产,或6个月内没有实现销售,将被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内,如若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出现拒绝提供电动自行车产品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违约情形,依照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及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的约定,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将承担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以及终止电动车下乡补贴范围资格等法律责任。”

  期待政府部门提价

  目前,不少电动车企业将希望寄托于政府部门,希望能够调高价格,缓解压力。

  江苏绿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电动车下乡的顾小姐表示,“价格应该跟着市场走,否则我们的经销商就没法卖了。现在因为涨价问题,很多经销商都不来提货了,这也是电动车企业普遍出现的问题。”她还表示,对于上调下乡电动车价格一事,其曾咨询过商务部门,但没有得到明确的表态。

  赵学中称,“新日正在给参加电动车下乡的10个省的家电下乡办公室、财政厅及商务厅打报告,要求对电动车下乡中标产品进行调价。”

  对此,李宇恒建议,对于下乡电动车的价格,中标企业可与地方政府协商谈判。“我们认为,应当为电动车企业保留合理的利润空间,否则无异于杀鸡取卵,最终影响电动车下乡的实际效果。政府可以参照电动车实际制造成本,合理调整下乡车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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