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汽车 以旧换新

湖北汽车“以旧换新”已启动

2009-08-13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汽车提前报废,将给予一定补贴。昨日,省商务厅宣布,今起,凡合乎规定提前报废的汽车,就可获得 3000 元至 6000 元不等的补贴。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今年 8 月 10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间,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市、县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环保、财政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上。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汽车提前报废,将给予一定补贴。昨日,省商务厅宣布,今起,凡合乎规定提前报废的汽车,就可获得 3000 元至 6000 元不等的补贴。

    依照规定,今年 6 月 1 日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 ” 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车辆补贴范围为:使用不到 8 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 12 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以及与国家现行报废规定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 “ 黄标车 ” 新车已享受 1.6 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除外)

    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规范为: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 6000 元、 5000 元、 4000 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 5000 元。报废 “ 黄标车 ” 并换购新车的补贴规范是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 6000 元、 5000 元、 4000 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 6000 元、 5000 元、 4000 元、 3000 元,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 6000 元。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