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汽车零部件 进口关税

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延期调整

2008-08-13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公告称,原定于自200671日起实施的上调具有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治理办法,推迟到200871日实施,但海关总署未对上述决定做出解释。

 

  我国于去年颁布《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治理办法》,原定于今年71日起实施。该规定将对进口零部件等于或大于60%的整车征收28%的关税,与完整进口车的税率相同;对进口零部件小于60%的整车则只征收10%-14%的进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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