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集中申报” 保税物流

“集中申报”促保税物流大发展

2008-05-04 中国交通投资网
 

    黄埔海关召开《公用型保税仓库集中申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参加备忘录签约仪式的有东莞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公用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东莞市昌运物流有限公司公用型保税仓库等五家单位。

    公用型保税仓库“集中申报”管理方式,简单地说就是对经海关核准的公用型保税仓库所存放的保税货物,在出仓时无需每次都向海关申报,而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向海关申报的监管模式。该管理方式可以极大地满足企业供应商库存管理(VMI)、7×24小时物流快捷运作的需求。

    该模式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先用后报,使我们公司05年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东莞市昌运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志远介绍,“原料放在保税仓库,一拿到订单企业就可即时去取,马上可以投入生产,而且货物到生产线上其所有权才由境外供应商转移到国内厂家,实现零库存管理。不少大型企业正逐步把国外采购配送中心向国内转移。”

    据了解,黄埔海关通过“实施出口配送型监管仓库入仓退税政策”、“启动出口监管仓库集中申报模式”、“在东莞各口岸建立具有综合保税功能的物流配送分拨中心”等措施,不断完善关区物流发展水平,提高关区物流运作效率,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促进物流企业与企业物流共同发展,有力地推动关区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黄埔海关表示,支持和促进保税物流发展是海关当前的重要工作,黄埔海关今后将高度重视关区保税物流的发展,坚持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相结合理念,通过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构建适合跨国公司全球化运作的物流运作政策制度平台,不断推动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现代国际物流的快速发展,促进关区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监管制度的创新,用更新的举措支持保税物流发展,提升保税物流配套服务能力,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用更好的服务为广州和东莞创造优良的投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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