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内河 水运 黄金期

国家战略带动内河水运跃升

2012-08-15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2010年至2011年两年间,全国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32亿元,增幅达31.9%,增速明显今年上半年内河建设完成投资211亿元,增幅达33.1%,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两年来,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资金向内河倾斜,加大内河水运建设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国内河水运正迎来加快发展的“黄金期”。近日从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时了解到,在2011年交通行业投资增速回落9.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我国内河建设投资增速加速8个百分点。2010年至2011年两年间,全国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32亿元,增幅达31.9%,增速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内河建设完成投资211亿元,增幅达33.1%,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两年来,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资金向内河倾斜,加大内河水运建设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

  宋德星说,内河水运是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我国高度重视内河水运发展,2009年底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席了在武汉召开的内河水运发展座谈会,2010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专题部署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并于2011年1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将内河水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了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发展目标。《意见》出台后,交通运输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区、市)政府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内河水运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宋德星介绍,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为内河水运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交通运输部会同各相关省市政府以高等级航道建设和内河主要港口等重点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内河基础设施建设。珠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基本建成,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等工程竣工并延伸到太仓,长江干线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治理、长三角高等级航道建设、京杭运河航道改造升级和西江老口航电枢纽建设等有力推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于今年7月通过审查,近期即将开工建设。

  了解到,过去两年间,全国内河通航里程增加了929公里,达到12.46万公里;内河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增加了327个,达到2.6万个,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泊位增加47个,达到340个;船舶平均吨位由363吨增加到529吨,增长47.7%,尤其是长江干线平均吨位已超过1000吨。尽管面临严峻的航运形势,2011年全国内河水路货运量完成21亿吨,货物周转量完成6564亿吨公里,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36.8亿吨,与两年前相比分别增长了34.1%、41.7%和32.2%。

  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宋德星说,两年来各地把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交通运输部和12个主要内河水运省份及时出台了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步伐。上海、重庆、广西、贵州、山东等省市政府成立了推进内河水运发展建设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内河水运发展,协调解决内河水运发展中的问题,有力保证了《意见》的贯彻落实。

  做好规划指导是内河水运发展的科学保障。交通运输部在编制《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过程中,突出了内河水运发展的内容,同时注重加强与《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的衔接,加强中长期规划体系。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浙江、山东等省(区)结合当地实际专门编制出台地区性“十二五”内河水运发展规划。

  内河水运立法力度也明显加大。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国家立法机构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内河水运立法工作,将《航道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列入今年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立法进程明显加快。《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近期将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有望在今年颁布实施。

  多渠道筹集资金

  发展内河水运,最突出的难题是资金如何解决。宋德星介绍,两年来,中央、地方加大扶持力度,为内河水运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基本落实了“十二五”期中央政府用于内河水运建设的资金,年度资金为80亿—100亿元,增幅在2.7倍以上。同时还落实了界河航道维护经费每年8000万元和全国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资金5000万元,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据了解,各地方政府也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内河水运建设投入,广东、广西、湖北、江苏、重庆等每年投入财政资金超过5亿元;安徽、江苏、江西等省还积极探索建立内河水运产业发展资金平台,探索水运建设投资企业化投融资运作模式。如安徽充分利用省水运投融资平台——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实施企业化投融资运作模式,放大政府资本金效应,多渠道筹集资金。湖北引进国内外著名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和有实力的货主投资,并参与港口建设、经营,支持港口、航运企业进入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基础设施,港口装卸、仓储等经营性设施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

  推动区域联动合作

  宋德星介绍,两年来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强了与各省市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区域联动合作,进一步完善了长江航运发展的部省市协调机制,会同沿江七省二市召开了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签署《“十二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与水利部签署合作备忘录,积极推进枢纽通航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水资源的航运效益;与铁道部签署协议共同推动铁水联运,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建设综合运输体系。交通运输部会同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省(区)政府联合发布了《珠江水运发展行动方案(2011—2015年)》,进一步加快珠江水运航道、枢纽、港口建设,提升珠江水运现代化服务水平。各省市之间也通过建立内河水运合作机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共同推进内河水运发展,黄河沿线九省区共同签订了《黄河航运发展区域合作框架性协议》。

  交通运输部制定颁布了《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并与七省二市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快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成效显著,内河水运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

  宋德星表示,两年来,内河水运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极大地带动了流域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但他同时认为,内河水运的比较优势仍未得到充分发挥,内河水运在干支联动、江海联运的网络组合效应仍未发挥,仍是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发展任务依然繁重。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围绕《意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协调机制,调动社会各有关方面推进内河航运发展的积极性,研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实现内河水运发展战略目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