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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起高速路收费标准 四公司骤减2.4亿利润

2012-06-01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自6月1日起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做出调整。就2012年而言,上述方案自6月1日起实施,对四公司利润影响期为7个月。

  31日晚间,盐田港、东莞控股、粤高速和深高速四家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公告,称于31日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的通知,自6月1日起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做出调整。就2012年而言,上述方案自6月1日起实施,对四公司利润影响期为7个月。

  盐田港称,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接获广东省物价局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统一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内的深圳惠盐高速公路项目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根据盐田港2011年年度报告数据,若假设2011年全年实施上述统一方案,以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深圳惠盐高速公路2011年的实际车流量为基础进行估算,且不考虑统一方案实施后可能对路网内车流量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9%。

  盐田港年报显示,2011年净利润约为4.26亿元,减少约9%即减少3834万元。

  粤高速则称,受此影响,各参、控股公司预计收入的减少将导致公司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约3200万,约占公司2011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4.76%。

  而东莞控股公告则显示,按照公司2011年度的收费总额7.095亿元测算,本次收费标准调整将导致公司所属高速公路的收费金额减少约9100万元,约占公司2011年度收费总额的13%。

  深高速则称,如本公司在 201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若假设2011 年全年实施上述统一方案,以本集团经营的主要高速公路2011 年的实际车流量为基础进行估算,且不考虑统一方案实施后可能对路网内车流量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本集团2011 年的整体路费收入会减少约9%-10%,并影响盈利。按深高速2011年年报显示净利润8.75亿元计算,减少约9%-10%则为减少7875万元-8750万元之间。

  依上述公司公告所示计算,实行统一收费之后,四公司共计减少利润约2.4亿元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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