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交通 “抢道”

再谈交通“抢道”痼疾

2011-04-01 中国交通投资网
 

  在各大城市的不文明现象调查中,“抢道”年年高居榜单。可见“抢道”既是通病,也是痼疾。
  
  中国迈入“汽车社会”的年岁并不长,“灵活自由”的自行车文化还未进化成“以守规则为第一要素”的汽车文明,这或是“抢道”的深层病理。但如今,汽车保有量的狂热增加,已使文明的晋级刻不容缓。
  
  

诱发“抢道”,因素有四。一是人的经济成本核算,抢时间,所以抢道。二是习惯使然,见缝就钻,有成就感。三是蝴蝶效应,我不抢道,他抢我道,老实人吃亏。四是特权示范,凭什么守规矩的就该是弱势群体。
  
  总的概括,“抢道”源于人的整体素质不够高,但尖锐的交通矛盾,已不能等待人的素质自然生长。
  
  治疗“抢道”,有四个节点不容回避。
  
  一,无人置之事外。抢道时,多数人会指责对方素质差,这不好那不好,少有检讨自己处。如果换一种衡量标准,是否守了规则——那么无人能置之事外。
  
  二,行人无优越感。从法理上说,行人以肉体对钢铁,天然处于弱势,因此法理占优。但在道理面前,人车平等,都该守规则。
  
  三,惩罚有度。从经济成本核算,惩罚的代价一定高过抢道得来的利润,因此,适当的惩罚必不可少。
  
  四,特权贻害。一辆特权车的表演,足以挫伤所有目击者的道德感。特权是文明可怕的蛀虫,这点应引起社会精英阶层的足够重视。
  
  武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观松论“抢道”——对抢道没有羞耻感最可怕
  
  武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观松认为,机动车、行人抢道,主要有两种心态在起作用。
  
  一是“经济人”心态,机动车、行人做出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另一个是“蝴蝶效应”,一个人抢道,没有得到应有处罚,就会形成连锁反应。这两种因素,说到底还是与市民素质有关,社会没有形成正确的荣辱观念。
  
  王观松说,如果随便问一个抢道者,他不会对抢道行为有任何羞耻感,这是最可怕的。
  
  “但在武汉,抢道者没有受到重罚。”王观松认为,政府应加强执法力度,让抢道者有一个“成本清算”,认识到抢道不符合自身利益。
  
  因此,市民要形成遵守秩序光荣、违反秩序可耻的氛围;而政府也要形成对交通违法的长期高压态势,让违法成为不合算的事。
  
  文章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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