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电动自行车

深圳禁行电动自行车工作进倒计时

2009-09-15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去留问题将有定论了据确切消息,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安排,近期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就深圳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政策问题向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这也意味着深圳 “ 禁电 ” 工作进入了倒计时。按照有关部门的设想,深圳拟于 2010 年启动 “ 禁电 ” 具体禁行的范围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获得了省府的答复后,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提出拟办意见,提出要学习借鉴广州、珠海等城市经验,采取科学 “ 禁电 ” 措施;希望市公安交警局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 禁电 ” 专项民意调查,进一步研究 “ 禁电 ” 范围;市交通局负责完善公共交通网,对特区外公交线路、士线路进行科学规划,缓解 “ 禁电 ” 后市民出行问题。待市公安交警局民意调查完毕之后,再次向省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今年 11 月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 2010 年实施。

    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去留问题将有定论了据确切消息,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安排,近期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就深圳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政策问题向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这也意味着深圳 “ 禁电 ” 工作进入了倒计时。按照有关部门的设想,深圳拟于 2010 年启动 “ 禁电 ” 具体禁行的范围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退车风波

    2004 年 11 月 16 日,近百名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围在罗湖区布心路一家电动自行车车行前要求集体退货,原因是当年 11 月,深圳市交警部门与城管部门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走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都将面临处罚。既然不给上路,厂家为什么还要销售?参与当时那场退车事件的车主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5 年后,同样的疑问仍然存在众多电动自行车主的心中。不给上牌,又不准上路,国家为什么还允许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呢?有关部门为何不提出一个明确的态度呢?

    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兴起要追溯到 2003 年。那一年,深圳市区实施禁摩。禁摩行动的开展改变了许多深圳居民的出行方式,与此同时,一种利用电力驱动更加轻便的电动自行车悄然出现在深圳的街头。这种时速可以达到数十公里,价钱比摩托车便宜的新事物一出现,立即受到热烈的追捧。一些商家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还将电动自行车做成了摩托车的款式。一时间,电动自行车、电摩托迅速填补了禁摩之后形成的空白。

    然而好景不长, 2004 年开始,有关部门开始留意电动自行车的上路问题。这种依靠电力驱动的新事物,究竟应该算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呢?根据 1999 年 10 月 1 日国家质监局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的特种自行车;其最高车速不应大于 20 公里 / 小时,车重应不大于 40 公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许多时速都已经大大超过了 20 公里的标准,一些电动自行车的时速甚至可以达到五六十公里。新的问题出现后,深圳的交警与城管部门开始上路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大批电摩托被有关部门查扣。

    与此同时,有关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问题也进入了立法的层面。 2006 年 5 月 1 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做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随后,广州、珠海两市率先在全省实施 “ 禁电 ” 其中广州市明确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允许上路。而珠海市也启动特区立法权,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特区。

    夹缝生存

    与禁摩的雷厉风行相比,深圳电动自行车究竟是禁还是放一直未有定论。几年的时间中,深圳的电动自行车迅速发展。尽管有关部门也不间断地进行查处,但是电动自行车仍然在夹缝中顽强地生存下来。

    深圳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路?这几乎成为了每一个电动自行车主都想知道的问题。住在宝安区民治街道的谢伟林 1995 年就来到深圳,深圳禁摩前后,被查扣的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已经有几十辆之多。但是政府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直没有明确,一会严一会松,又不给其明确身份,每次上路都忧心忡忡。谢伟林的担忧也困扰着无数电动自行车主。从 2003 年的兴起至今,深圳的电动自行车一直在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区间中徘徊。

    2008 年 11 月,深圳禁摩 5 年之后,有关深圳电动自行车究竟该开禁还是放行的争论终于露出了一丝曙光。深圳市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提交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进入 “ 听取市民意见 ” 阶段。该《办法》首次将电动自行车列入管理范畴,其第 4 条中明确规定,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非机动车的发展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为非机动车通行创造条件。部分市民认为,这其实是为处于灰色地带的电动自行车正名,其意义等同 “ 解禁 ” 然而也有市民认为《办法》提出,市政府可以根据交通管理需要,依法对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措施。一些市民认为,政府可以在需要的时间、需要的地点实行 “ 禁行 ” 这实际是一道 “ 禁行令 ”

    有关对办法理解的争论之后,随之而来的一场有关电动自行车该不该开禁的激烈的 PK 支持开禁的观点认为,电动自行车存在就需要管理,而且电动自行车轻便环保,方便出行。而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电动自行车解禁,深圳禁摩成果岂不白费?

    禁电 ” 声急

    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踟蹰 6 年之后,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命运或将有了结论。今年 6 月 9 日,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赴省府办公厅、法制办就禁行电动自行车工作进行汇报、沟通,并与广州、珠海两市相关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座谈。种种迹象表明,深圳的禁电 ” 工作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省府有关部门答复,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只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民众参与度不够高,建议学习广州做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民意调查;禁电 ” 范围需再行研究,应考虑公交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的市民出行;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是禁电 ” 前提,建议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获得了省府的答复后,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也提出了拟办意见,提出要学习借鉴广州、珠海等城市经验,采取科学 “ 禁电 ” 措施,并尽快取得省政府同意批复。拟办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市公安交警局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 禁电 ” 专项民意调查,进一步研究 “ 禁电 ” 范围。市交通局负责完善公共交通网,对特区外公交线路、士线路进行科学规划,缓解 “ 禁电 ” 后市民出行问题。市政府办公厅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时间表,提出待市公安交警局民意调查完毕之后,再次向省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今年 11 月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 2010 年实施。

    市府办公厅还提出,深圳市 “ 禁电 ” 空间范围是全面禁行还是部分禁行可以再做研究,应当适当考虑公交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市民出行难的问题。完善、通畅和广覆盖的公共交通网络是禁电的前提条件,建议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深圳 “ 禁电 ”

    倒计时

    2008 年 11 月,深圳市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提交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进入 “ 听取市民意见 ” 阶段。

    2009 年 6 月 9 日,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赴省府办公厅、法制办就禁行电动自行车工作进行汇报、沟通,并与广州、珠海两市相关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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