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公路 计重收费

桂林普通公路对货车试行计重收费

2009-09-03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记者从桂林公路管理局获悉 , 自 9 月 1 日起 , 桂林市普通收费公路已开始对载货类汽车试行计重收费。首批计重收费站为荔浦县荔江收费站和平乐县二塘收费站 , 其余普通收费站保持原收费标准不变。

     对于一些车主质疑计重收费是交钱就可以超限运输 ” , 以及超限车辆会在治超站和收费站受到双重处罚等问题 , 桂林公路管理局有关主管部门表示 : 计重收费并不意味着超限运输车辆交了相应费用就可继续上路。实际上 , 如果发现司机有严重超限行为 , 收费人员会立即通知交通、公安等执法机构 , 按照国家治超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并卸载货物。

    记者从桂林公路管理局获悉 , 自 9 月 1 日起 , 桂林市普通收费公路已开始对载货类汽车试行计重收费。首批计重收费站为荔浦县荔江收费站和平乐县二塘收费站 , 其余普通收费站保持原收费标准不变。

    据桂林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 本次在普通公路试行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 , 根据自治区要求在全区统一开展的 , 其主要目的采用经济手段遏止载货类汽车超限运输行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 实施计重收费后 , 原 “ 绿色通道 ” 减免政策仍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对超限 30% 以内 ( 含 30% 车辆 , 暂按正常的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如果超限率达到 30% 以上 , 超出 30% 重量部分 , 将按基本费率的 3 倍递增至 6 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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