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中国铁路

世界银行建言中国铁路管理

2012-02-08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世界银行发布《铁路行业管理体制的三大支柱》专题论文,在介绍了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8个国家的管理经验之后,建言中国铁路管理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即采取统筹管理、政企分开、部门独立负责“三大支柱”管理。

  世界银行发布《铁路行业管理体制的三大支柱》专题论文,在介绍了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8个国家的管理经验之后,建言中国铁路管理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即采取统筹管理、政企分开、部门独立负责“三大支柱”管理。

  该论文指出,目前中国铁路货运量居世界第二,客运量居世界第一。铁路网的迅猛发展是在中国特有的铁路治理与制度结构下实现的。鉴于交通运输市场的竞争环境发生变化,建立更协调的国家交通运输体系的呼声日高,中国的铁路行业可以考虑采取不同的治理结构,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这些国家的铁路管理体制具有一些共性的特征,概况起来实行“三大支柱”管理:都对交通运输行业或者至少对陆上交通运输行业实行统筹管理;都对包括铁路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实行政策制定职能与运输服务职能相分离;都对这个行业进行独立管理,由一个部门或机构负责。

  世界银行中国局交通运输部负责人司凯强表示,如果中国考虑采纳这“三大支柱”,同时仍保留国家在铁路政策和路网所有权方面的核心职能,那么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设立一个国家交通运输部负责对交通运输实行统一管理,制定统筹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交通运输政策,建立一体化的交通运输体系,负责各种交通运输网络间的公共资源分配;在交通运输部下设国家铁路管理局,负责制定铁路政策和技术与安全法规,但没有所有权,不承担服务提供职能;根据专门的国有企业法或公司法,成立一定数量的自主经营的大型地区铁路公司;公司股权归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或其他适当的部门所有,由主管部任命董事会;公司下设客货业务分离的运营分部或子公司;一定数量的专业化或拥有独立品牌的跨地区运输服务,可采取不同的经营形式,如:相邻的地区铁路公司组成合资公司;地区铁路公司之间互授轨道使用权;成立新的独立公司,付费取得轨道使用权,国家铁路局对收费标准进行监管。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