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公路

二级公路停收费后债务中央地方各承担50%

2009-05-07 中国交通投资网
 

    “目前省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工作已经全部停止。”56,吉林省交通厅副巡视员冷曦晨向本报记者确认,作为全国第二批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省区之一,吉林省交通厅与其他省份一样,将进一步清理收费站设施,落实工作人员的分流,并进行道路债务锁定,开展与金融机头签订还贷协议的前期工作。

 

    2009430日起,全国第二批的吉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等7个省份相继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而自221日起,福建、江西、山东、江苏、安徽五省第一批试点已经相继停止收费。目前,我国东部地区只有浙江、山西以及广东省尚未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

 

    记者从接近交通运输部的人士处了解到,在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之后,公路债务将由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共同解决,偿还比例各占50%

 

    交通运输部发言人何建中在55表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公路发展的重点是逐步构建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提供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网络。普通公路将来的发展方向,将是非收费公路。

 

    这也将一个新的课题摆上了台面:随着普通公路的非收费化发展,我国公路原有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发展模式将面对新的挑战。

 

    对此,何建中表示,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国家有关部门将加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进一步研究完善收费公路的相关政策,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据以上人士表示,目前,针对新的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的调研活动已经开始。而调研的重点则是如何建立普通公路建设的融资平台,该平台将以政府投入为主。

 

    撤站工作东部先行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审批和取消收费工作都已开始进行。

 

    交通运输部提供的材料显示,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东部地区已从200411月起停止发展二级收费公路;中部地区从200911日起,停止审批新的二级收费公路项目;西部地区的省(区、市)如决定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从决定取消之日起,同步停止审批新的二级收费公路项目。

 

    同时,从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总量减少约60%,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何建中表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工作,将按照“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锁定债务、逐年偿还;安置人员,确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展开。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以省为单位组织实施,可一次性全部取消,也可在省内分期分批取消。

 

    而决定开展取消工作的各省级人民政府,将自主决定取消本辖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时间表,并按照“开展试点引导、锁定债务余额、制定具体方案、签订还贷协议、商定补助资金、限时取消收费、逐年偿还债务、妥善安置人员、明确配套措施”几个步骤,逐步有序地完成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但是这些逐步撤销的政策,目前主要在东部各省实行。据何建中介绍,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东部12个省份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撤销收费站点的工作。东部地区尚余浙江、广东、山西三省没有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据知情人士透露,三省的撤站工作也将于2009年底前完成。

 

    对于东部地区二级收费公路中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将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允许企业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继续经营。

 

    而对于西部地区撤站工作的时间表,何建中表示,西部地区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里,公路建设和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但是,由于地形、财力等原因,西部地区目前尚难以进行大规模的高速公路建设,因此二级公路仍是区域干线公路建设发展的主要重点,如果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干线公路建设的筹资将会遇到很多困难。

 

    尽管中央对西部地区公路建设的投资,不论是车购税还是国债,或是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专项资金,都在向西部地区倾斜,但受西部省份自身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的限制,没有“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实施,难以尽快改变西部地区交通发展滞后的局面。

 

    高速公路建设仍将坚持收费公路政策

 

    虽然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工作将逐步取消,但是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仍将坚持收费公路政策。

 

    交通运输部规划司副司长李兴华此前曾向本报记者表示,在2009年交通行业的投资中,收费公路建设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目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不会调整。在高速公路的项目中,将全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等方式回报,2009年建设和建成的高速公路都是收费性质的。

 

    何建中也表示,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有条件来看,综合研究表明,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收费公路政策仍将是我国筹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可或缺的政策渠道。

 

    然而,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中央政府承担的新增资金为1.18万亿元,剩下的资金则属于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在4万亿投资计划公布后,各地政府又陆续公布了各自的高达18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其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都成为投资计划的主要内容,各地高速公路的开工和修建比例都大大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本金缺口日益突出。

 

    为此,国务院429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对现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调整,降低城市轨道交通、煤炭、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铁路、公路、商品住房、邮政、信息产业、钾肥等项目资本金比例。

 

    据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公路建设的资本金比例,将有望降到25%左右。而降低资本金比例之后,将更有助于进一步发展高速公路建设。

 

    何建中也表示,降低公路建设的资本金比例,是为了鼓励地方政府更好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允许更多的民营资金投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促进公路建设发展。

 

    政府主导普通公路建设融资新体制

 

    随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取消,原有二级公路的债务偿还问题,成为关注的重点。

 

    对此,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吴晓表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按照先撤站,然后再停止收费,和有关金融机构签订还贷协议,然后逐年偿还的步骤进行。

 

    据前述接近交通运输部的人士透露,在已经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省份中,都将由地方政府出面,锁定现有债务,并就还款问题与原有的贷款金融机构签订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将包括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还款比例。

 

    而具体的还款资金来源将按照中央负责偿还50%,地方负责偿还50%的比例进行偿还。

 

    据吴晓介绍,为了解决债务问题,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税费改革方案,中央要从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每年安排260亿元专项资金对地方进行补助。该专项资金在还清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之后,还要用于普通公路的发展,包括普通公路的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该项资金的下拨对于三个区域分别采取不同补助的标准,其中,东部地区按照40%的标准,中部地区按照50%,西部地区按照60%

 

    但是,前述人士表示,在中央负责偿还的50%中,260亿元的专项资金将成为主要渠道,但是分摊到各地,还是存在资金缺口。同时,地方政府的还款资金来源,也正在制定规划当中。

 

    资金缺口的存在,也使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的建立显得更加迫切。

 

    对此,何建中表示,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该项投融资体制的调研工作已经展开。

 

    据前述人士介绍,普通公路投融资的发展目标,将是形成以各级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普通公路的投融资体制。

 

    而具体的形式,则不排除在加大投入的同时,由地方政府出面,将道路建设、管理、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等一系列项目一起打包,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以其他项目的利润补充普通公路建设的资金。

 

    除此之外,据吴晓介绍,燃油税和车购税的收入中,也将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普通公路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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