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交通部 公路

交通部:应逐步公示公路路况

2008-03-17 中国交通投资网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于21日起实施。为实现新旧标准的平稳过渡,近日,交通部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三类公路管养单位,选择不同的路段先期实施《标准》,为第三季度全面实施《标准》积累经验。要逐步建立公路路况水平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交通部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公路技术状况监管,大力推进检测与评定工作的专业化、自动化。根据《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收费公路技术状况监管制度,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和功能,明确技术状况要求,并报部公路司备案。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指定的行业管理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为重点的公路养护工作检查,并重点对一些路况水平不高、技术评定工作不规范的收费公路进行监管和复核检测。

 

        《标准》实施后,原《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同时废止。《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中与《标准》不一致的内容,以《标准》为准。《标准》中规定的“最低检测与调查频率”是对公路进行全面技术状况评定所必需数据的最低采集要求,不替代现行的日常养护质量检查工作。按《标准》“最低检测与调查频率”所进行的公路技术指标检测,应在该指标的最不利季节进行。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