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地铁建设

杭州两“办法”规范地铁建设 杜绝转包分包

2008-11-27 中国交通投资网
 

    “11·15地铁坍塌事故是一次血的教训,是杭州地铁之痛,它暴露出地铁建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在昨天上午召开的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面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6名市民代表,市长蔡奇的开场白有些沉重:“我们应当痛定思痛,警钟长鸣,深刻吸取这次血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确保地铁建设安全顺利推进。”

    记者看到,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地铁建设安全工作的意见》中,针对此次造成杭州11·15地铁坍塌事故的弊端都有了明确的防范措施。

    同时出台的《杭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更是把安全生产的触角伸向了重要工程的角角落落。蔡奇认为,制定《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杭州还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是没有的,这是在确保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一次探索和创新。

    地铁施工实行“零隐患报告制度”

    自“11·15”事故发生以来,市建委会同市安监局、市地铁集团及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地铁方面的专家,立即开展地铁在建工程大检查。

    蔡奇说今后地铁施工要“周例会月检查”,实行“零隐患报告制度”,也就是说没隐患也要定期汇报。一旦出现可能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停工。有隐患的工点,在经整改并经专家复查后,方能复工。对隐患处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责任不到位,“请”出杭州

    在事故处理期间,蔡奇曾召集20个施工单位开会,明确要求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今后,责任已经非常明确: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联系杭州地铁项目。各施工单位再与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一线作业人员层层签订落实安全责任制。“我们会全面实行安全责任制考评,跟踪监督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直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将其清理出杭州市场。”市地铁集团负责人表示。

    施工人员不经培训不得上岗

    今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将被灌输到每一位施工人员,这将作为一种长效机制贯穿杭州地铁工程始终。

    “做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地铁工程建设人员的全覆盖。”通过对杭州地铁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使地铁施工人员全面掌握地铁施工安全生产常识,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本领。所有进场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做好安全交底,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工程转包严肃查处

    这次地铁事故暴露出的一大问题就是,业内层层转包的“潜规则”。《意见》中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其中市建委的责任就是要加强对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地铁建设市场,特别是要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清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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