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交通监理 企业资质

交通监理企业资质将定期验一次

2007-12-03 中国交通投资网
 

  近日,交通部下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监理企业资质每两年定期检验一次,定期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据了解,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是在资质有效期内,检查企业现状与资质等级条件的符合程度、监理企业在检验期内的业绩情况以及有无严重违规行为。交通部质监总站负责对公路水运工程甲、乙级和专项监理资质作出定期检验结论。省级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本省丙级监理企业资质作出定期检验结论。

 

        定期检验每年分两次集中进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标准是:监理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满足资质等级相应条件要求;经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数量满足资质等级相应条件要求;在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监理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检验期内监理企业有监理业绩等。

 

        交通部质监总站相关人士介绍说,对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监理企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监理招投标活动。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将被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撤销对其的资质许可。监理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申请资质定期检验的,其资质证书失效。资质有效期满,申请资质复查的企业达不到原有资质等级要求或未按期限申请复查,将不予核发新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