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国家铁路局

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130人

2013-05-16 中国交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昨日出炉,取消了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15项职责,同时加强了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六项职责。国家铁路局设7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为130名。

  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昨日出炉,取消了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15项职责,同时加强了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六项职责。国家铁路局设7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为130名。

  昨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有关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

  配备一名局长四名副局长

  国家铁路局(副部级)设置了7个内设机构: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

  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首任国家铁路局局长为陆东福。

  此外,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

  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工作

  方案还表示,涉及铁路监督管理的规章,由国家铁路局起草并提请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交通运输部发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道部被撤销,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主要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等。

  原铁道部涉及的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审批等多项审批权力被取消。但加强了部分职责,其中包括: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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